为减轻疫情对我省企业国内和国际贸易的影响,帮助企业减免延期履约的责任,迅速、有针对性的做好企业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相关服务,陕西省贸促会结合贸易企业和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解答企业的咨询并审核出证。
自2月3日起,已为陕西重型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宝鸡吉利发动机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了针对国际贸易的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为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针对内贸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此举为我省5家企业至少可以减少3327万元人民币的损失。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证据。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执行力。陕西省贸促会在疫情期间,持续为企业提供网上办理服务,把阻击疫情和优化商事认证服务工作紧密结合,既保证了高效性又确保了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