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关于2019年进口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牛肉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5号)规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6个税号的牛肉产品进口数量已经达到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水平,自2019年8月17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澳大利亚上述牛肉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关税。
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第66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实施办法的公告》规定,当澳大利亚有关农产品进口数量超过规定的触发水平时,我国可通过附加关税的方式对该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简单来说:就是原产于澳大利亚的6个税号的牛肉产品的进口数量达到了触发特殊保障措施的要求,自2019年8月17日起,该类产品将不再适用协定税率,而恢复最惠国税率。
我从澳洲进口的牛肉已经运往国内了,
这怎么办?
别着急!还有办法!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35号公告规定,对特殊保障措施实施之日以前(不含8月17日)签订合同且已经运往中国的在途农产品(简称“在途农产品”),在8月17日(含)后申报进口,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可按照海关总署2015年第66号公告规定,在申报进口前向进口地直属海关提出适用协定税率的申请并提交相关单证。海关在178854吨范围内签发《进口在途农产品关税税率适用证明》(以下简称《在途证明》),《在途证明》仅限签发当年使用。
应该怎样申请《在途证明》呢?
申请攻略
申请条件
(1)在特殊保障措施实施之日前签订合同;
(2)在特殊保障措施实施之日前已经启运前往中国的在途农产品;
(3)在特殊保障措施实施后申报进口。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涉及的农产品税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对于实施特殊保障的农产品包括2类(详见文末小贴士),其中涉及牛肉产品的税则号列为:02011000、02012000、02013000、02021000、02022000、02023000。
申请《在途证明》所需资料
(1)提(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
(2)符合海关总署令第228号规定的原产地证明文件;
(3)能证明运输工具启运时间的单证;
(4)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的相关规定
自2019年8月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从境外首次申报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的相关牛肉,除在途牛肉外,当年或者跨年度申报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的,均不能适用协定税率。
阅读原文即可下载
进口在途农产品关税税率适用证明表
8月21日,广州海关为某企业从澳大利亚进口的24.98吨牛肉签发《在途证明》,这是广州海关首次签发的该协定项下《在途证明》。凭该证明及澳大利亚官方签发的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该企业享受了自贸协定优惠税率,从而节约税款约人民币4.54万元。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的实施促进了中国牛肉的进口,进一步提升国内肉类市场的活力,为群众生活提供了多样选择。据了解,今年1-7月,广州关区进口澳大利亚牛肉764.4 吨,同比增长48.6%。
海关提醒相关业者关注海关总署公告,对于符合条件的情况,及时申请《在途证明》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
特殊保障措施农产品分类表
来源:综合自海关发布